【妖言149】走進舊礦村:尋訪礦工被壓迫的「福利」與雜貨店的溫厚人情(轉載自《天下獨立評論》)
從猴硐火車站走出來,站前廣場商店街,小吃店、雜貨店,滿滿都是礦村生活遺緒。便利商店在疫情期間退場後,「麗香」雜貨店屹立不搖至今,更突顯這家小小雜貨店在猴硐村落的重要性,從昔日礦工的生活用品供給站、到現在提供貓奴賞貓小物。
麗香的店主是礦工家族成員,傳聞中開店以來的記事本厚厚一冊,內頁寫滿一筆筆賒帳記錄,都是礦工「個體經濟」形態的見證。
比職工福利委員會更挺礦工的「麗香」
礦場有「職工福利委員會供應所」,工人可以拿著「工資領收卡」──俗稱khah-lú-á,在那裡記帳購買米、肉、各種食品、罐頭飲料,但是金額不能超過工資。因為買東西的費用要從工資扣除,所以供應所的買賣有薪資作為擔保,是沒有風險的。更何況,職工福利委員會是由工人和雇主共同提撥的福利金所組成,工人群體共同承擔了整個福利系統的風險。但是雜貨店則是私人商店,店主人麗香的賒帳買賣,全憑礦村人際「信用」。
礦工發薪是15天為一期,一個月分上下兩期發薪。礦場生活風險不斷,有做才有錢,遇到工作受傷停工、休假未上班,當期的收入銳減,甚至可能全無。沒有工資,當然也就無法拿著「工資領收卡」,到供應所提領物資。若是遇上額外的開支,如婚喪喜慶、小孩讀書、生病,都要用上錢,收入被挪用去支應突如其來的各種狀況,但是日常生活的柴米油鹽,還是要開銷。這時礦村的雜貨店就是重要的後場支援,提供礦工家庭賒帳的方便。順利的話雜貨店可以在下一期發薪日收到款項,有狀況的就是往後延宕,信用自在人心。傳聞,那本筆記本裡,至今還有驚人的未收款,但是店主為人寬厚,從未張揚、也未去追討。
相較於麗香的仁厚經營,原本應該由工人主導的職工福利委員會以及供應所,卻被職員所掌控,許多礦工記得當年到了供應所買肉時,希望可以挑一塊肉多油少,讓家人可以多吃到一點蛋白質的肉,卻被職員斥責:「有得吃就好了,這塊不是你可以買的!」如是工資金額不足,被鄙夷到近似污辱,「沒有錢的人憑什麼進來買!」工人也只能摸摸鼻子忍受。
事實上,台灣的勞動法令規定,福利委員會組成工會委員人數應該佔三分之二,供應所主任、福利社總幹事也應該由委員會選任,沒有理由輕忽工人、獨厚職員。但是資方主導工會,勞權意識低落的年代,這些扭曲的現象卻變成常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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